2008年10月12日星期日
多少往事,过眼云烟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调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我和恒在同一个村子长大。他在村南,我在村北。一排低矮的房屋中间的一座就是我的家。门前有两棵沧桑的老槐树,屋后是大片大片望不到边的果树林,路旁有一条不大却静静流淌的小河。十年前我生活的地方恬静、舒适,像极了沈从文笔下的边城……我们同是班里的骨干。他在前座,我在后座。那个时候的我活跃的像只兔子,整天对着不安分的人们指手画脚,唧唧喳喳,大展领导风范。估计冲锋陷阵,我都会是高举大旗吼在最前头的那一个。他调皮,捣蛋,身为班干部却并不以身作则。他总是趾高气昂的和我作对,公然反抗我的管教,把我气的乱蹦。或是趁我不注意,用他惯用的伎俩,偷走我点东西,然后得意洋洋的用食指指着我的鼻子训我:笨蛋!不过偶尔也会在某个节日送张画着孙悟空的贺卡送给我以示陪罪,然后故作腼腆逗我笑。每一次大队放电影都是村里的一件大事,这种热闹自然也少不了我们这群“小崽子”。似乎我们从来都不记得电影放了些什么,只顾着绕着场子一个劲的跑啊、叫啊。电影散场,我们就成群结对的在大街上狂奔,叫嚷的声音响彻我们恬静可爱的村庄静谧的夜空。他总是跑在最前面,然后突然掉头,冲到我面前,呲牙咧嘴扮鬼脸吓我。看着我呆滞惊恐的表情,猛敲我的脑门夸张的说:“丫头,胆真小!”然后大笑着,跑远……夜、月亮、星星、我们,美好的像是一幅画!13岁,我们告别了童年。最后一次六一汇演,欢喜中多了些那个年岁所无法理解的感伤。他用有些稚嫩的嗓音唱了那首连他自己都搞不明白的《同桌的你》:“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于是我们就真的各奔东西了……我们呼啦啦骑着单车奔向考场,在卷子上挥洒我们自以为轰轰烈烈的未来。没有人回头。更没有人看到,我们灿烂干净的日子正随着校园里粉红色的木棉花一片片飘落……他去了县中学,我留在了乡中学,从此不再碰面。那个拍着胸脯跟我说:“丫头,怕什么,不还有我吗?”的小男子汉在我以为我们可以一起骑着单车潇潇洒洒的奔在马路上,继续笑继续叫,继续打打闹闹的时候,给了我重重一击,然后只字未留的离开了。初二,从同学那里得到他的消息。他谈了生平第一场恋爱,女孩很漂亮,早恋的他轰动到全校皆知。 是啊,他总是那么轰轰烈烈。包括早恋。他依旧调皮,却不再可爱。木棉花大把大把落下的时候,他或许正放肆得敲着那个漂亮女孩的脑门。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喊她“丫头” ……“这孩子堕落了,成绩不好,还用改名次欺骗父母。”村里的流言飞语从村南传到村北。我的心心颤了一下,隐隐的痛。他真的长大了,再也不是曾经的那个小男孩了。我知道有些东西永远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正如当初我们谁都没有回头。也许我们可以一起骑单车的吧?也许他还会敲着我的脑门放肆的说“丫头,怕什么,不还有我吗?”也许我们也可以青梅竹马的吧,哪怕是一直打下去闹下去?也许我可以亲眼看到他成为真正的男子汉,然后重新唱老狼的《同桌的你》?我曾经常常这样想,然而这一路的风景注定要我独享。那些我们孩童时简简单单又快快乐乐的日子,在不经意的触碰间哗哗的抖落,跟随记忆的河流冲的很远很远。因为年少,所以那根本就不算什么;因为不算什么,所以他放的如此轻松。我咀嚼着我的童年,那份朦胧的友谊是青涩的。一个村的我们彼此失去了联络,相隔得太远了,远到我几乎忘记了他。是啊,真的快忘记了——他在村南,而我在村北。几年前,在去集市的路上遇到他,他成熟了,那张干净而俊俏的脸也愈发帅气到我几乎认不出来了。我看了看他,他也看了看我,却终是一句话也没能说出来,就各自骑着单车一个向南,一个向北。我们成了陌生的路人。距离让我们几乎找不到一句该说的话。以为会激动人心的相遇,却平淡如水。尽管我们都已长大,不再年少,可又能怎样?我不再是曾经的我,他更不是曾经的那个他。纵然他成了男子汉,也不会再敲着我的头叫我“丫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周杰伦的《东风破》像极了我们……朋友说我变了,安静的都不是我了。人总有一天会长大,哪能总是唧唧喳喳、疯疯癫癫的。我能感觉到我幼小的心被莫名的割了道口。喧闹不适合它的愈合,所以我选择安静,蜷缩在我心灵最深的角落。岁月的流逝不带有丝毫的犹豫,时光晒干了人心底的疼痛,伤口愈合、干枯、剥落。从生命中掠过的,以为会消失不见的东西却终会留下浅浅的白,在某个时刻,某个角落不声不响的发作,然后是隐隐的痛……桑在初三那个迟来的夏天走进我的视线。还记得那次联欢会上他用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唱着:“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猛的,像隐藏了多年的伤口被硬生生扯裂,曝于阳光的照晒之下,我有些痉挛的痛。呆呆的站在那里,怔怔的看着他,泪水就那样顺着眼角淌下来。朦胧的视线前,恒的面孔再次出现,也唱着《同桌的你》……桑有着古铜色的皮肤,沧桑的脸,忧郁却刚毅的眼神。我开始注意他,原因是那首《同桌的你》——也许这就够了。一种朦胧的感觉——我们是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两个小小的躯体里都装着一颗不合年龄的心。我们很少说话,偶而会相视一笑,却有着让我愉悦的默契——要知道,笑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吝啬。一次,他斜靠着教室门等同伴,我在看书。猛的抬头,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是一愣,竟没有躲闪,定定的看着,像是要将彼此看穿。那一刻,时空是静止了,只有我们两个,只有两颗心,充满着探求和疑惑。初中毕业,我们擦肩而过,没有说任何违背我们年龄的话,甚至没有再见。去年坐在公交车里,看到了挤在人群里的桑。还是老样子。想叫他,但那冲动瞬间又被压了回去。我们之间隔了很多人,我看不见他,他也看不见我。时空已经把我们拉的太远太远,我们都是那么的追求完美,我承担不起打破彼此的后果。索性束手……茫茫人海,谁和谁错肩,谁又能和谁永远,更何况是在我们年幼时。人世间,有多少牛郎织女,有多少诗情画意,有多少人会成为某部小说中的某某?流水带走曾经的梦幻,曾经的年华,在现实中我们尘埃落定。就像十年前我的恬静、淳朴的村庄,如今只剩下干枯的河沟,只剩下水泥、黄土——成了我梦中的边城。撕下失效的日历,把一朵曾经哭泣的茉莉留在多情的雨季。不再强求,不再试着将似水年华留住……喜欢上了夜,在夜里沉默,在沉默里听着老狼的歌。我的心被烙上了两道疤,成了我不容触碰的软肋。它们会随时发作,所以我必须忘却。那些简简单单发自内心的喜欢,与爱无关,更与恋无缘。因为我们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承担什么,所以我们在人潮中眼见着彼此,却一次又一次错肩。也许时间可以荡涤一切,包括情感。有缘的人终会在某个角落清晰……宽阔的林荫路,又是深秋,落叶纷飞,一个人,一本书,一首《同桌的你》……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